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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对第二批泉州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 | 发表日期:2008-07-04 15:41:45 | 点击: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 发送给好友 |



泉知〔2008〕14号


关于组织对第二批泉州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

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泉州开发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专利试点单位:

第二批泉州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将于2008年7月底结束。根据《泉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实施第二批泉州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的通知》(泉知[2006]9号)精神,为总结专利试点工作经验,探索更加有效的企事业专利工作管理方式,我局决定组织对第二批43家泉州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选择一批专利试点成效突出或知识产权工作特色鲜明的试点单位作为首批泉州市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在全市范围内示范推广其工作经验,推动全市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对专利试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试点单位认真完成试点总结等相关材料的填报工作。

(一)做好专利试点工作总结。

请各试点单位按照泉知[2006]9号、泉知[2007]4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对照本单位专利试点工作方案中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包括试点期间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专利管理机构、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二是以专利为主的自主知识产权增长情况;三是运用专利制度情况;四是专利权保护情况;五是专利知识宣传与培训情况;六是专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七是今后知识产权工作设想;八是对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各试点单位围绕上述主要内容,按照《泉州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考核评价表》中“考核要求”的具体内容进行认真总结。各单位在总结中应突出本单位专利工作特色、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尽可能通过数据和案例加以说明,切忌泛泛而谈。

(二)填报《第二批泉州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情况调查表》。

(三)做好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考核评价自评工作。

请按照《泉州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考核评价参考标准说明》实事求是地填报《泉州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考核评估表》中“企事业自评分”栏目,做好自评工作。

请各试点单位将上述3种材料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08年7月25日之前提交至所属县(市、区)科技局,由县(市、区)科技局汇总后报送我局综合管理科。市直试点单位可直接将上述材料报送我局。以上材料必须同时提交电子件。

二、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将辖区内试点单位的验收材料收集汇总,在每个试点单位的《泉州市企事业专利试单位考核评估表》中县(市、区)科技局考评意见栏目上填写意见后于7月31日以前报送我局。

(二)推荐辖区内试点成绩突出的1~2家试点单位和1名试点单位工作人员参评第二批泉州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填写相关推荐申报表后报送我局。我局将根据各试点单位工作情况,结合各县(市、区)科技局意见组织评选第二批泉州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给予表彰。

(三)做好推荐第三批泉州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为交流试点工作经验,我局将于8月上旬召开泉州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座谈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验收期间,必要时,我局将联合有关县(市、区)科技局走访部分试点单位,请各有关单位支持配合。

  
 联系人:泉州市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科   郑维源

 电  话: 0595-22579335      传真:0595-22579271

 E-mail:qzipo@126.com

附件:

1.第二批泉州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情况调查表

2.泉州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考核评估表

3.泉州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考核评价参考标准说明

4.第二批泉州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5.第二批泉州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 专利  试点  企事业  考核验收  通知

抄送: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泉州市科技局。

泉州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08年7月3日印发


下载:文件原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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